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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越南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旅游安全注意事项

添加时间:2023-03-22   浏览次数:2268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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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越南使馆提醒赴越旅游中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健康、平安、文明、顺利出行。



01

做好准备,健康出行
留意当地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物,提前备好常用药品。注意饮食卫生,食用生冷不洁食物易引发肠胃不适,建议尽量避免在路边小摊用餐。


02

防范风险,平安出行

注意交通安全。越南交通安全形势较严峻,各大城市交通秩序不佳,摩托车数量多且车速较快,部分路段道路狭窄,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搭乘客车出游、横穿马路时应充分留意车辆和道路状况。在未取得越南驾驶证情况下切勿租借、驾驶机动车,以免发生意外,造成严重后果。

注意涉水安全。越南海洋旅游资源丰富,游客如选择浮潜、出海游、摩托艇等项目应谨慎、量力而行,选择资质好的旅游公司并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开展活动。同时,密切留意当地天气、气候状况,并及时购买境外旅游人身安全保险。



03

遵守法律,文明出行

通过正规渠道申请赴越签证,确保申请签证种类与入境目的相符,切勿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入出境时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如携带现金超过5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或携带超过1500万越南盾,须向口岸海关部门申报。切勿携带违禁物品。

持旅游签证入境后,如前往当地民宅居住、到当地工厂参观或开展商务、贸易等非旅游活动,应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报。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传统、风俗禁忌、宗教信仰,遵守景区相关规定,展现中国游客良好素质和文明形象,切勿参与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活动。


04

依法维权,顺利出行

选择具有出境游资质的正规国内旅行社,行前签订旅游合同,掌握具体行程安排,切勿盲目参加低价团,为旅途埋下安全隐患。如旅行期间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或因航班变更、取消等导致行程延误,请理性应对,依法维权,合情合理表达诉求。

不要向口岸公职人员支付“小费”。无论从中越陆路边境口岸还是国际航空口岸出入境,越南政府均不允许公职人员索取“小费”。如导游明示或暗示向越方公职人员付“小费”,或出入境边检人员索要“小费”,请予拒绝。如遭到刁难请联系驻越南使领馆寻求协助,同时注意收集涉事柜台、人员姓名和工号及事发时间等证据,供使领馆与越方交涉时使用。


联系电话
越南报警电话:0084-113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84-24-39331000
驻胡志明市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84-908002226
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84-905580010


       信息来源:领事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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