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1514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依据省大气办《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21〕27号),预计2021年3月15日午后起,受较强冷空气影响,我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污染过程逐渐消除。经市政府批准,我市于3月15日18:0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

 

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Copyright © 保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http://wsb.baodi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05356号-2 网站地图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  邮编:071051  电话:0312-3088736  E-mail:wsbmsc@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000042

 冀公网安备 130601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