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海外安全形势较为复杂严峻,各类安全风险因素交织叠加。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提醒暑期出境的中国游客注意安全,增强安全文明健康出行意识,开开心心旅游,平平安安回家。(一)收集信息。出国前请登录外交部网站,关注中国领事服务网、“领事直通车”和驻外使领馆发布的安全提醒,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安全形势,避免前往高风险国家或正发生游行、骚乱的国家。尽可能全面收集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稳妥选择出行线路和正规服务商,如跟团旅游,请选择信誉高、服务好的旅行社。尽量避免单人“自由行”,及时将旅游路线、规划及自身状况告知家人。(二)保险与医药。建议出国公民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及目的地国情况,购买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的必要险种,以防万一。由于许多国家对药品入境有严格规定,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出国前应了解有关国家的海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所携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时,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的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三)避免携带违禁品。注意目的地国海关在食品、动植物制品、酒、烟草、金银饰品和外汇等方面的入境限制。请勿携带毒品、国际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及目的地国禁止携带的其他物品等入出境。切勿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如必须携带大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并妥存申报单。(四)留下应急联络方式。出国前应给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最好在护照“应急资料”页内详细写明家人或朋友的联络方式,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护照、签证、身份证应复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随身携带,还应准备几张护照照片,以备不时之需。游泳、浮潜、漂流等涉水活动及乘坐热气球等是不少海外旅游景点的热门项目,但安全风险较高,近年已发生多起中国游客因从事水上活动或乘坐热气球导致伤亡的事故。建议出境游客审慎评估旅游风险,参与相关活动时应严格按要求接受专业人员的培训和陪护。在天气恶劣、饮酒服药后或在身体状况欠佳时切勿贸然参与。切勿前往未开发、缺乏安全保障区域。暑期海外多国正值高温酷暑,有些国家恰逢雨季,易发生交通事故。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气候状况、道路条件、行车习惯和交通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乘车、驾车应系好安全带,骑行应佩戴头盔,在炎热条件下外出应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切勿夜间、长时间驾驶,雨天小心道路湿滑,尽量避免在山区等路况不佳地带行车。如乘坐旅游大巴时发现司机长时间疲劳驾驶、车速过快等情况,及时主动提醒。旅游景区、商店、地铁站、火车站通常是盗抢和诈骗案件高发区,请提高警惕,切勿麻痹大意。外出时尽量不携带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全程妥善保管护照、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并留存复印件和电子版备用。如不幸遭遇盗抢,努力保证人身安全,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警。各国法规、习俗和宗教信仰不尽相同,海外旅途中注意依规守法、言行文明、衣着得体,树立中国公民良好形象。如与旅行社、航空公司等机构发生纠纷,理性维权,保留证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过激或不理智行为。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司法起诉等正当途径维权,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对于当地警察、移民部门的执法行为,不要暴力抗法或者试图贿赂以减轻或免除惩罚。熟记当地火警、急救、警察等应急电话,遇事及时求助。如人身安全或财产受到侵害,应以人身安全为首要,尽量记住对方体貌特征、车辆号牌等信息并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请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求助并与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联系,或拨打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12308领保热线)+86-10-12308或+86-10-65612308寻求协助。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12308热线)于2014年9月正式运行,全年无休24小时向海外中国公民和企业提供领事保护咨询与服务,其主要职责包括:(一)为遇到紧急情况的求助人提供领保应急指导与咨询,必要时协助有关驻外使领馆跟进处理;(二)向求助人介绍一般性领保案件的处置流程,并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建议;(三)在发生重大突发领保案件时,承担应急处置“热线”功能,接受社会各界咨询;中国公民在海外遭遇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等人身安全收到威胁的紧急情况,可拨打+86-10-12308热线,按“0”再按“9”优先转人工服务。小贴士: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提供哪些方面的领事协助与保护?(一)可以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以帮助进行诉讼或寻求医疗救助。(二)可以在所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为提供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协助。(三)可以在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根据当事人请求进行探视。(四)可以在遭遇意外时,协助当事人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五)协助与国内亲属联系,解决生计困难时所需费用。(七)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及对旅行证件上的相关资料办理加注。(八)可以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九)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的婚姻登记手续。(注:不能直接认证中国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也不能为中国国内有关机关出具的其他证书或文书办理公证。)
信息来源:领事直通车 中国领事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