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我市在省内率先提出对首次落户主城区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每人发放1000元奖励。对在保就业创业的此类人才,按照博士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6万元、本科每人2万元给予安家费,真金白银鼓励支持在保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为我市带来重大历史机遇。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为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品质生活之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落户有奖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购房有优惠、岗位有保障——我市最新出台的《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打出引才“组合拳”,营造留才“强磁场”,为城市发展开启智力引擎。其核心内容共十条,故称“保定人才十条”。
我市有高校17所、大学生25万人,人才荟萃。近年来陆续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优惠政策》《鼓励柔性引才暂行办法》《实施燕赵英才卡(B卡)制度暂行办法》《引进高层次人才成绩突出单位奖励暂行办法》等政策,“1+N”人才政策体系虽基本形成,但却无针对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群体就业创业的系统性政策。“‘保定人才十条’弥补了这一短板。”市人社局局长杨小宁说。
积蓄年轻力量,此项政策适用于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同等学位留学回国人员;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大专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和首次来保就业创业的高级技师等。
多次参与起草与修改,杨小宁对奖励条款颇为熟悉。据他介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社保、房屋租金、物业水电等补贴,对在“中国创翼”“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中获奖的人才给予奖金奖励。对取得“保定市金牌技师”“保定市技术能手”称号者给予一次性奖金。毕业生创业、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符合条件者,分别给予20万元和最高13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对在我市就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上的,将其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一次性奖励给个人。
此外,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纳编;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见习、社会保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等补贴。对引进人才起直接、关键作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给予现金奖励。同时,还将为人才提供住房、医疗、教育等多种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