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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外事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外事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和港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市性外事、港澳工作规定。

(二)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市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对全市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

(三)承担我市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指导我市与港澳的交往。

(四)承办市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各领域对外交往。

(五)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

(六)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七)负责我市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统筹管理我市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工作,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市的涉外事务。

(八)办理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相关事务,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港澳记者来我市采访事宜。

(九)统筹协调全市友好城市工作,指导保定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

(十)完成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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